日领馆有条件放宽留学签证和商务签证
根据日本最新入境消息,11月8日,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的边境防控措施(修改外国人新规入境限制)及(特殊情况)的范围扩大,具体请参照日本驻上海总领事馆主页https://www.shanghai.cn.embjapan.go.jp/itpr_ja/11_000001_00484.html
新规申请所需材料:基本材料+审查済证。
此措施的详细内容,请参照日本政府(厚生劳动省)的主页
即日起,我中心可受理商务目的/工作目的的短期期间停留(三个月以下)者和长期停留者(全部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持有人,在留期间不限)。
注:在申请签证时,需要提交“审核完毕证明”(复印件)。
有关签证申请材料等请联系我中心咨询电话:0791-86296035